证券代码:300270 证券简称:中威电子 公告编号:2021-022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的时间:2021年3月12日(星期五)15:30开始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1年3月1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3)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1年3月12日9:15-15:00。
2、会议召开的地点:公司20楼会议室(地址: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路1819号中威大厦)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石旭刚先生
6、本次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302,806,028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3,664,942股,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99,141,086股。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情况如下: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人数(人) 代表股份数(股)
份总数的比例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59 86,967,963 29.0726%
现场投票 9 71,802,621 24.0029%
其中
网络投票 50 15,165,342 5.0696%
2、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情况如下: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人数(人) 代表股份数(股)
份总数的比例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56 23,548,739 7.8721%
现场投票 6 8,383,397 2.8025%
其中
网络投票 50 15,165,342 5.0696%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3,500,1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438%;反对1,070,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56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该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2,478,4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5.4548%;反对1,070,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4.5452%;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总表决结果:同意23,493,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157%;反对1,070,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562%;弃权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1%。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该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2,471,5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5.4255%;反对1,070,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4.5452%;弃权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93%。
2.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总表决结果:同意23,493,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157%;反对1,070,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562%;弃权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1%。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该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2,471,5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5.4255%;反对1,070,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4.5452%;弃权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93%。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结果:同意23,493,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157%;反对1,070,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562%;弃权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1%。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该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2,471,5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5.4255%;反对1,070,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4.5452%;弃权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93%。
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总表决结果:同意23,493,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157%;反对1,070,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562%;弃权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1%。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该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2,471,5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5.4255%;反对1,070,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4.5452%;弃权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93%。
2.05 发行数量
总表决结果:同意23,493,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157%;反对1,070,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562%;弃权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1%。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该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2,471,5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5.4255%;反对1,070,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4.5452%;弃权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93%。
2.06 限售期
总表决结果:同意23,493,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157%;反对1,070,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562%;弃权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1%。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该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2,471,5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5.4255%;反对1,070,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4.5452%;弃权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93%。
2.07 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总表决结果:同意23,493,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157%;反对1,070,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562%;弃权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1%。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该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2,471,5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5.4255%;反对1,070,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4.5452%;弃权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93%。
2.08 上市地点
总表决结果:同意23,515,7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073%;反对1,047,8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646%;弃权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1%。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该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2,494,0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5.5211%;反对1,047,8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4.4496%;弃权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93%。
2.09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总表决结果:同意23,539,0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022%;反对1,024,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698%;弃权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1%。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该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2,517,3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5.6200%;反对1,024,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4.3507%;弃权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93%。
2.1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结果:同意23,493,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157%;反对1,070,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562%;弃权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1%。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该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2,471,5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5.4255%;反对1,070,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4.5452%;弃权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93%。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3,493,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157%;反对1,070,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562%;弃权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1%。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该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2,471,5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5.4255%;反对1,070,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4.5452%;弃权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93%。
4、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3,493,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157%;反对1,070,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562%;弃权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1%。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该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2,471,5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5.4255%;反对1,070,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4.5452%;弃权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93%。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3,493,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157%;反对1,070,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562%;弃权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1%。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该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2,471,5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5.4255%;反对1,070,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4.5452%;弃权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93%。
6、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以及相关主体出具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3,493,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157%;反对1,070,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562%;弃权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1%。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该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2,471,5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5.4255%;反对1,070,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4.5452%;弃权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93%。
7、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3,526,8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525%;反对990,9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30%;弃权5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45%。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该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2,505,1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5.5682%;反对990,9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4.2080%;弃权5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2238%。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3,493,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157%;反对1,070,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562%;弃权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1%。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该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2,471,5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5.4255%;反对1,070,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4.5452%;弃权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93%。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3,253,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6390%;反对1,070,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562%;弃权24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49%。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该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2,231,5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4.4064%;反对1,070,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4.5452%;弃权24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485%。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新乡市新投产业并购投资基金壹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3,493,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157%;反对1,024,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698%;弃权5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45%。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该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2,471,5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5.4255%;反对1,024,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4.3507%;弃权5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2238%。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3,526,8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525%;反对990,9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30%;弃权5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45%。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该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2,505,1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5.5682%;反对990,9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4.2080%;弃权5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2238%。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23,493,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157%;反对1,070,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562%;弃权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1%。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该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议案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2,471,5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5.4255%;反对1,070,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4.5452%;弃权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9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的宋深海律师和丁一律师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