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埃斯顿
股票代码:002747
信息披露义务人1:南京埃斯顿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高淳区淳溪镇石臼湖北路68号-12
通讯地址:南京市高淳区淳溪镇石臼湖北路68号-12
信息披露义务人2:韩邦海
住所:南京市秦淮区***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权益变动报告签署日期:2021年3月1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埃斯顿自动化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1..........................................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2.............................................5
三、各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一致行动的情况..........................6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6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7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对埃斯顿自动化权益的增加或减少计划
................................................................7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8
二、本次权益股份变动累计达到5%的具体情况........................8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限制情况...................10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1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2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13第八节 备查文件.............................................. 14
一、备查文件...................................................14
二、备查文件地址...............................................14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5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埃斯顿自动化 指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1、埃斯顿投资 指 南京埃斯顿投资有限公司,埃斯顿自动化股东之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2、韩邦海 指 系埃斯顿投资一致行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埃斯顿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韩邦海先生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2020年3月20日最近一次披露
本次权益变动 指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至今,其合计持有埃
斯顿自动化的股份比例累计减少达到约5%。
本报告书、本报告 指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特别说明:本报告书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1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南京埃斯顿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高淳区淳溪镇石臼湖北路68号-12
法定代表人 余继军
注册资本 1,420万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1855889869X6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企业投资管理;企业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0年09月28日至2030年09月27日
吴波、韩邦海、余继军、吴蔚、徐秋云、潘文兵、殷成钢、张建、
主要股东 李康贵、齐丹丹、周爱林、徐正华、缪军、杜莹娟、卢小红、南
京合瑞自动化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南京鼎之韵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 南京市高淳区淳溪镇石臼湖北路68号-12
2、主要负责人情况介绍
长期居住 其他国家或 是否在其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地 地区的居留 他公司任
权 职
余继军 执行董事 男 中国 南京 无 是
吴蔚 总经理 男 中国 南京 无 是
徐正华 监事 男 中国 南京 无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2
姓名 韩邦海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身份证件号码 320104***
住所 南京市秦淮区***
通讯地址 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三、各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一致行动的情况
持有埃斯顿投资 26.165%股权的南京鼎之韵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之韵”),与韩邦海先生于2020年3月18日签署了《关于南京埃斯顿投资有限公司之表决权委托协议》(以下简称《表决权委托协议》),并于2020年12月30日对《表决权委托协议》进行了到期续签。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的表决权委托期限内,鼎之韵将其持有的埃斯顿投资26.165%股权所对应的表决权及其他部分股东权利继续委托给韩邦海先生。韩邦海先生在上述委托期限内将继续合计持有埃斯顿投资46.165%的表决权,为埃斯顿投资控制表决权最多的股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埃斯顿投资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韩邦海先生在上述委托期限内为埃斯顿投资的实际控制人。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
2021年3月10日,埃斯顿投资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埃斯顿自动化的股份为2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信息披露义务人自2020年3月20日最近一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至今,其合计持有埃斯顿自动化的股份比例累计减少达到约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对埃斯顿自动化权益的增加或减少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埃斯顿自动化股份的明确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月内根据经营需要或股东财务安排,继续减少其在埃斯顿自动化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1年3月10日,埃斯顿投资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埃斯顿自动化的股份为2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信息披露义务人自2020年3月20日最近一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至今,其合计持有埃斯顿自动化的股份比例累计减少达到约5%。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项目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万股) (%) (万股) (%)
埃斯顿投资 9,125.00 10.85 4,937.65 5.8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125.00 10.85 4,937.65 5.88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韩邦海 25.80 0.03 12.85 0.0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 12.85 0.02
有限售条件股份 25.80 0.03 - -
合计持有股份 9,150.80 10.88 4,950.50 5.8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125.00 10.85 4,950.50 5.89
有限售条件股份 25.80 0.03 - -
注:以上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的股份持股比例,按照截至2020年3月18日埃斯顿自动化总股本840,718,816股为计算基数;以上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后的股份持股比例,按照截至2021年3月10日埃斯顿自动化总股本840,264,296股为计算基数。二、本次权益股份变动累计达到5%的具体情况
1、2020年5月1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巨潮资讯网披露《股东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号),2020年5月7日至2020年5月14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埃斯顿自动化的股份比例超过1%。本次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埃斯顿自动化的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万股) (%) (万股) (%)
合计持有股份 9,150.80 10.88 8,102.80 9.6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125.00 10.85 8,083.45 9.61
有限售条件股份 25.80 0.03 19.35 0.02
2、2020年5月19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号),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31,92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840,718,816股的0.0395%。
3、2020年6月1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巨潮资讯网披露《股东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暨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号),2020年6月3日至2020年6月9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埃斯顿自动化的股份比例超过1%。本次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埃斯顿自动化的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万股) (%) (万股) (%)
合计持有股份 8,102.80 9.64 6,872.45 8.1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083.45 9.62 6,853.10 8.16
有限售条件股份 19.35 0.02 19.35 0.02
4、2020年8月14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7号),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2,6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840,386,896股的0.0146%。
5、2020年11月12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巨潮资讯网披露《股东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6号),2020年11月2日至2020年11月11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埃斯顿自动化的股份比例超过1%。本次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埃斯顿自动化的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万股) (%) (万股) (%)
合计持有股份 6,872.45 8.18 5,187.00 6.1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853.10 8.16 5,167.65 6.15
有限售条件股份 19.35 0.02 19.35 0.02
4、2021年2月3日,韩邦海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埃斯顿自动化的股份为6.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2021年3月10日,埃斯顿投资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埃斯顿自动化的股份为2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本次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埃斯顿自动化的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万股) (%) (万股) (%)
合计持有股份 5,187.00 6.17 4,950.50 5.8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167.65 6.15 4,950.50 5.89
有限售条件股份 19.35 0.02 - -
综上,信息披露义务人自2020年3月20日最近一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至今,其合计持有埃斯顿自动化的股份比例累计减少达到约5%。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权益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6个月内,不存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卖埃斯顿自动化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1(盖章):南京埃斯顿投资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1之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余继军
信息披露义务人2(签字):
韩邦海
签署日期: 2021 年 月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二、备查文件地址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与公共关系部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 上市公司所 南京市江宁区吉印大道
称 限公司 在地 1888号(江宁开发区)
股票简称 埃斯顿 股票代码 002747
信息披露义 南京埃斯顿投资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 南京市高淳区淳溪镇石臼
务人名称 务人注册地 湖北路68号-12
拥有权益的 增加□减少■ 不变,但 有无一致行
股份数量变 持股人发生变化□ 动人 有■ 无□
化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为 是□ 无■ 务人是否为 是□ 无■
上市公司第 上市公司实
一大股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
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赠与 □
权益变动方 其他 ■(请注明)通过大宗交易
式(可多选)注:2021年3月10日,埃斯顿投资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埃斯顿自
动化的股份为2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信息披露义务人自
2020年3月20日最近一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至今,
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交易,其合计持有埃斯顿自动化的股份比例累计
减少达到约5%。
信息披露义
务人权益变
动前拥有权 股票种类: 普通股股票(A 股)
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 持股数量: 91,508,000股 持股比例: 10.88%
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
动后,信息披 股票种类:普通股股票(A 股)
露义务人拥
有权益的股 变动数量: 42,003,000股 变动比例: 4.99%
份数量及变 持股数量: 49,505,000股 持股比例: 5.89%
动比例
在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 时间: 2020年5月7日---2021年3月10日
的股份变动
的时间及方 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大宗交易
式
是否已充分
披露资金来 不适用
源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拟
于未来12个 是□ 否■
月内继续增
持
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此前 是□ 否■
6 个月是否 注: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截至本报告书签
在二级市场 署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卖埃斯
买卖该上市 顿自动化股票的情形。
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侵害上 不适用
市公司和股
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
负债,未解除 不适用
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
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
动是否需取 不适用
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 不适用
批准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1(盖章):南京埃斯顿投资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1之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余继军
信息披露义务人2(签字):
韩邦海
签署日期: 2021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