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47 股票简称:埃斯顿 公告编号:2021-030号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周爱林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周爱林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2021年2月8日,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周爱林拟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号)。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周爱林先生因家庭资金需要,计划在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拟减持的股份数为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036%。
公司收到周爱林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周爱林先生于2021年3月11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03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已经实施完毕,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爱林先生减持股份情况如下:股东名称 职务 减持方式 交易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总股
(元/股) (股) 份比例
周爱林 董事、副总经 集中竞价 2021年3月11日 25.08 30,000 0.0036%
理
注: (1)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于公司2015年实施的首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已解除限售流通
的股份。
(2)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同时需要遵守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关于股份限售等相关承诺。
二、本次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股东名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称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
(股) 比例 (股) 例
合计持有股份 120,000 0.0143% 90,000 0.0107%
周爱林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0,000 0.0036%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90,000 0.0107% 90,000 0.0107%
三、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1、周爱林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其在发行人任职期间,在前述36个月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总数的25%;在其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申报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依法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其不因在发行人的职务变更或离职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2、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年5月27日修订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作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周爱林先生承诺:
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一)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股份;
(三)《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爱林先生严格履行了其所作出的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周爱林先生本次减持与前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周爱林先生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股东关于减持股份完成的书面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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