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9 证券简称:高澜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0
转债代码: 123084 转债简称: 高澜转债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5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于2021年2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1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首次回购事实发生的次日披露回购进展情况,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11日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了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106,9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84%,最高成交价为8.4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44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905,702.73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实施过程符合《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关于敏感期的规定,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购股份实施过程符合《实施细则》第十八条关于回购数量和节奏的规定: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3月11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4,370,100股。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3,592,525股)。
3、公司回购股份实施过程符合《实施细则》第十九条关于交易委托时段的规定,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 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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