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 科技: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租赁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3-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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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5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租赁的公告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实际经营所需,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与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TCL实业”)发生日常租赁业务。公司拟于近日与TCL实业签署《关联交易的框架协议》,2021年公司与TCL实业拟发生的生产及办公物业租赁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8,628万,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55%;公司2020年与TCL实业实际发生的
    
    交易金额为14,29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42%。
    
    因李东生先生在公司及 TCL 实业均担任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二款第(三)项和第(五)项的规定,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TCL 实业为公司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1年3月1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租赁的议案》,同意签署相关协议,关联董事李东生先生、杜娟女士、廖骞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惠州仲恺高新区惠风三路17号TCL科技大厦22层
    
    成立时间: 2018年09月17日
    
    法定代表人:李东生
    
    注册资本:人民币322,500万元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不动产租赁,会务服务,软件开发,研发、生产、销售:通讯设备、音视频产品、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提供市场推广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计算机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互联网文化活动服务,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及经营情况:
    
    TCL实业发展稳定,经营情况良好。2019年主营业务收入589.3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22亿元,资产总额653.12亿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李东生先生在公司及 TCL 实业均担任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二款第(三)项和第(五)项的规定,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TCL 实业及其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3、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TCL实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拟与TCL实业签订《关联交易的框架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协议签署方: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内容:甲方向乙方提供和接受租赁等。
        双方确认并同意,本协议所称“甲方”包括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
    其控股子公司,本协议所称“乙方”包括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
        定价原则及依据:
        a.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按照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范围内的价格;
        b.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要求或一方决定采取招标竞价形式的,按照招标竞价
    程序确定;
        c.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或采取招投标竞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
    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以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d.交易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以一方与独立的第三
    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e.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以
    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协议生效条件及有效期: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以下各项条件均满足时生
    效:
        a. 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本协议并加盖双方公章。
        b. 乙方就本协议的签订已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
        c. 甲方权力机构已审议批准本协议(如需)。
    
    
    四、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影响
    
    公司2021年与TCL实业发生的生产及办公物业租赁均是公司日常经营所必需,目的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持续有效地进行。关联方的选择是基于对其经营管理、资信状况及履约能力的了解。关联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互惠互利,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持续经营、盈利能力及独立性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2021年1月至2月底与TCL实业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327,895万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出了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函:公司与TCL实业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关联租赁协议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与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租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我们对《关于与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租赁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对关联方基本情况、履约能力、关联交易内容进行了审阅,认为:鉴于公司与TCL实业的关联租赁有利于发挥各自优势和资源,互惠互利,共同发展,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交易。公司与TCL 实业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原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3、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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