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药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3-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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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事先查阅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了解有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拟审议的有关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对《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认为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规定,有利于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提升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本次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事项形成关联交易,我们认为实际控制人谢晓林为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担保是有利于确保公司项目顺利进行,遵循了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李俊德 任海云 焦磊鹏
    
    2021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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