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88 证券简称:柏楚电子 公告编号:2021-013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29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526,196,357.22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9 元(含税)。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本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将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实际有权参与股数为准计算。若以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100,000,000 股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129,000,000.00 元(含税),占公司 2020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34.81%。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本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
1、基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行业经营环境、公司经营状况、股东要求、社会资金成本和监管政策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充分考虑目前及未来的业务发展、盈利规模、投资资金需求、集团及子公司偿付能力或资本充足率状况等情况,平衡业务持续发展与股东综合回报之间的关系,制定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且清晰,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审议程序的规定,并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大股东套利等明显不合理情形及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
(三)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0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本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 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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