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普特: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3-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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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截至授予日)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除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不再向其授予限制性股票外,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4、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以2021年3月10日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授予价格为40.21元/股,按照公司拟定的方案授予76名激励对象965,000股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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