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25 证券简称:杰普特 公告编号:2021-023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3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1年3月5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盼庞博召集并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盼庞博主持,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本次调整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激励部分对象由77人调整为76人,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原拟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将根据入职年限、职位重要性、工作绩效等因素,调整分配至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确定的其他激励对象,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总量 1,165,000 股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965,000股保持不变,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保持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核查,认为:
1.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等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等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1.2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1.3 公司确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3 月 10日,并同意以40.21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76名激励对象授予965,000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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