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财信发展 公告编号:2021-013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7.09%、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8.83%,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事项概述
1、此次担保情况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重庆瀚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渝公司”、“借款人”)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债权人”)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约定瀚渝公司向浦发银行申请贷款人民币11,000万元,期限为18个月。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的子公司重庆财信弘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弘业公司”)、重庆国兴棠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棠城公司”)、重庆财信国兴南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南宾公司”)、重庆兴信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兴信公司”)以其持有的资产提供抵押担保。
2、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12日、2020年5月7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预计新增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对公司的子公司增加合计91亿元 融资担保额度(包括但不限于银证机构、商业承兑汇票、非公开发行债 务融资计划类产品债务融资等多种形式融资计划等),其中预计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含70%)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78亿元,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13亿元。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事宜,授权期限为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内。
二、被担保对象的审批额度及担保余额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本年度 本次使 本次担保后 此次担保额 是否
担保 被担保 最近一期 已使用担保 度占上市公
持股比 担保授 用担保 授权可用担 关联
方 方 资产负债 额度 司最近一期
例 率 权总额 额度 保余额 净资产比例 担保
瀚渝 130,000 11,000.0
公司 100% 67.85% 16,336.79 102,663.21 5.56% 否
公司 (注) 0
注: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可使用担保总额。
本次担保前对瀚渝公司的各类担保累计余额为17,008.44万元,本次担保后的余额为28,008.44万元。
(以上担保余额均为已提供且尚在担保期内的余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瀚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大足区邮亭镇工业园区A19-01-01
成立日期: 2013年11月22日
法定代表人:柏先强
注册资本: 28,600万元
主营业务范围:资源再生及综合利用;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及资源利用;其它工业废物的综合利用;环保“三废”治理及相关配套设施运营管理;再生资源产品的销售;废弃电子产品及五金交电的回收、拆解及资源利用;环保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设计、开发;环保技术咨询服务;制造销售环保设备、五金、交电、建筑材料、日用百货,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经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应取得行政许可的,在取得行政许可后方可经营)。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经核查,瀚渝公司的信用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单位:元
项目 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0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691,116,540.25 965,385,211.45
负债总额 395,217,180.34 655,025,532.78
或有事项 0 0
净资产 295,899,359.91 310,359,678.67
2019年1-12月(经审计) 2020年1-9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58,994,709.98 70,808,400.71
利润总额 13,371,197.93 19,307,922.24
净利润 8,673,552.54 14,460,318.76
四、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 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 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2、担保期限:保证期间为至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主合同约定分期还款的,保证人对主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至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二)财信弘业公司、重庆棠城公司、重庆南宾公司、重庆兴信公司提供的资产抵押担保
1、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抵押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2、担保期限:
(1)抵押权与主债务同时存在,主债务清偿完毕后,抵押权才消灭。
(2)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为18个月。
3、抵押物:财信弘业公司、重庆棠城公司、重庆南宾公司、重庆兴信公司持有的部分商铺。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为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不会增加公司合并报表或有负债,且提供担保所得融资全部用于生产经营,风险可控;不存在与《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形。
六、累计对内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子公司以及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288,125.2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6.29%,占净资产的145.5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0.17%,占净资产的1.52%;公司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也无因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瀚渝公司与浦发银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2、财信弘业公司、重庆棠城公司、重庆南宾公司、重庆兴信公司与浦发银行《抵押合同》。
特此公告。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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