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4 证券简称:双杰电气 公告编号:2021-016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作为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和独立判断的原则,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
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张 金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 丹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贾宏海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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