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并按照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准科技”)《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2020年度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现对2020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骆珣女士、独立董事王晓飞女士和董事杨聪先生三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2/3,主任委员由具备会计专业资格的骆珣女士担任。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六次会议,历次会议均由全体委员出席,具体情况如下:
序 届次 召开时间 审议议案
号
1、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
第二届董事会审 摘要的议案
1 计委员会第九次 2020年4月7日 3、关于《2019年财务决算报
会议 告》的议案
4、关于《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
5、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的议案
2 第二届董事会审 2020年4月24日 关于《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
计委员会第十次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
会议 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3 计委员会第十一 2020年7月22日 金管理的议案
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审 关于《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
4 计委员会第十二 2020年8月11日 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
次会议 要》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5 计委员会第十三 2020年9月22日 议案
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审 关于《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
6 计委员会第十四 2020年10月28日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
次会议 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价,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要求,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严格执行制定的审计计划,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准则,独立并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工作。
(二)指导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参与制定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计划,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职能,监督和指导相关内控部门严格按照工作计划进行各项工作,确保公司规范运作。
(三)审阅财务报表并对其发表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认为公司财务决算依据充分,会计记录真实、可信、完整。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能公允反应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变更、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重大审计工作事宜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积极协调,并充分讨论沟通,保障公司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能,依托各自的专业背景和经验,对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内部审计的监督、外部审计的评估和公司关联交易的合理性进行了审慎的讨论和审议,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较好地维护了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1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独立、客观、专业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重要职责,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为促进公司治理水平提升坚持不懈。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