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2017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7]1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了解和核查,现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一、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2017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7]16号)和《公司章程》、《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的规定,2020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2020年12月29日,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出售子公司浙江晟喜华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60%的股权,因此被动形成关联担保,其实质是公司对原合并报表体系内子公司原有担保的延续,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依法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关于对外担保的规定,有关关联担保事项已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何元福、王浩、陈悦天
2021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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