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通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对道通科技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4.36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21,800.00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875.06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9,924.94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2月10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于2020年2月10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天健验[2020]19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道通科技西安西北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汽车智能诊断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规模 拟投入募集资金
(万元) (万元)
1 道通科技西安西北总部基地及研发中 55,609.64 55,609.64
心建设项目
2 汽车智能诊断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9,390.98 862.40
合计 65,000.62 65,000.62
(二)公司分别于2020年2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0年3月11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三)公司分别于2020年2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0年3月11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30,000,000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公司于2020年6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24,390,401.38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449,243,220.81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30,000,000.00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8.94%。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五、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等文件。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道通科技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规的要求,保荐机构同意道通科技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黄新炎 金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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