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55 证券名称:欣龙控股 公告编号:2021-005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并购基金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前海红棉基金健康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红棉基金”)实际募集规模1亿元,其中管理人深圳市红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棉资本”)出资100万元,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出资3000万元,其他有限合伙人出资合计6900万元;
2、红棉基金通过债转股方式投资百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花集团”)及通过股权收购方式投资贵州百花苗方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花苗方”)合计人民币1800万元;
3、担保人海南筑华科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筑华”)对红棉基金前述投资的本金1800万元及10%的收益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基金管理人红棉资本在未经本公司同意的情况下,将除公司以外的其他有限合伙人出资额合计6900万元划转给了其他有限合伙人;
5、红棉基金即将于2021年4月25日到期。百花集团目前处于破产重整阶段,百花苗方目前处于破产清算程序中。红棉基金对百花集团及百花苗方的投资面临损失风险,存在清算期满相关投资本金及收益不能如期、足额兑付的风险。
近日,公司接到基金管理人红棉资本通知,并与管理人确认,经管理人红棉资本与担保人海南筑华沟通,海南筑华对承担担保责任提出异议,认为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由于基金管理人已经将除公司以外的其他有限合伙人的出资款划转给其他有限合伙人,其他有限合伙人对基金损失责任的承担存在争议,造成公司可能遭受超过自身在红棉基金中出资比例所应承担的损失,可能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一、并购基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签署<深圳前海红棉基金健康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红棉资本、陈华娜、陈志茂,共同出资设立红棉基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23日披露的《关于同意签署<深圳前海红棉基金健康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9)。
合伙协议约定红棉基金首期规模为1亿元,可根据投资进度和资金需求进行增资,增资后实缴出资上限为10亿元。首期规模1亿元中,管理人红棉资本作为普通合伙人出资100万元,认缴比例为1%;公司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出资3000万元,认缴比例为30%;陈华娜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出资2000万元,认缴比例为20%;陈志茂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出资4900万元,认缴比例为49%。最终基金募集规模为1亿元。
2016年4月29日,红棉基金完成了工商登记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5月4日披露的《关于设立合伙企业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9)。
2016年6月,红棉基金出资1800万元,受让深圳市红棉二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红棉二期”)持有的相关权益,以债转股方式投资百花集团1004万元可转债,及以794万元收购百花苗方100%股权。
2016年6月29日,海南筑华向红棉基金出具承诺函,对于红棉基金以1800万元人民币受让红棉二期投资百花集团的权益,承诺人同意对合伙企业到期的本金1800万元及10%的收益(时间为红棉二期实际投资之日至合伙企业前述1800万元人民币投资退出之日)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020年4月,红棉基金全体合伙人一致决定将基金经营期限延长1年至2021年4月25日。2020年4月23日,海南筑华出具《关于担保<承诺函>延期的确认函》,同意将2016年6月29日签署的原担保《承诺函》的期限相应延长至2021年4月25日。2020年5月9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红棉基金经营期限1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14日披露的《关于延长合伙企业存续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
2021年2月,公司与红棉资本进行多次沟通,红棉资本向公司发出《红棉欣龙基金2021年度基金运营专项报告》及相关文件,其文件显示,海南筑华对红棉基金要求其承担担保责任提出异议;红棉资本表示将积极跟进百花集团的重整进度,并明确红棉基金要求海南筑华承担担保责任拥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目前基金享有要求海南筑华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权利。
二、关于目前红棉基金所投百花集团项目情况及现状
2018年11月,百花集团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百花苗方已经法院裁定受理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当前,百花集团的破产重整虽有一定进展,但是在基金到期前回收投资存在极大的不确定性。
三、海南筑华对红棉资本要求其承担担保责任提出异议
海南筑华对红棉资本要求其承担担保责任提出异议,认为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红棉资本认为,红棉基金有权根据担保主体海南筑华出具的相关担保函所承载的义务,要求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红棉基金将根据实际情况推进采取相关法律措施。
四、关于红棉资本将基金资产划转给除公司以外的两位有限合伙人
2019年1月,红棉基金在未经公司同意的情况下,向除公司以外的有限合伙人陈华娜和陈志茂分别划转2000万元和4900万元。
公司持续与红棉资本进行沟通,要求其解决红棉基金与另外两位有限合伙人的款项问题,但是至今为止,红棉资本一直未能协调上述两位有限合伙人将上述款项返还。
五、风险提示
红棉基金目前的合伙人除管理人外均为有限合伙人(劣后级),投资项目的本金为人民币1800万元。由于红棉基金即将于2021年4月25日到期,基金所投资百花集团及百花苗方项目存在较大投资风险,在基金到期前回收投资存在极大的不确定性,而且上述投资项目的担保方海南筑华对红棉资本要求其承担担保责任提出异议。红棉资本在未获得公司同意的情况下已将6900万元划转给除公司以外的两位有限合伙人,而合伙人对于基金损失承担存在争议。虽然,作为基金管理人,红棉资本承诺将根据客观事实及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基金权益,但公司评估认为所投资金仍然存在较大的回收风险,预计公司最大损失金额不超过1800万元。公司拟进行相应的减值准备计提,具体计提金额尚在测算确认过程中,将与2020年年度报告同期披露。
公司将积极采取相应法律措施,努力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持续性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欣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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