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火箭: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3-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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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作为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依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在审阅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后,我们认为:子公司经营稳健,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在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及票据使用额度提供担保,主要为保障其生产经营及发展所需资金,支持子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经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对公司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基于独立判断,认为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经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了解与查阅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研究分析2020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行执行情况及2021年预测情况,公司与关联方2020年度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2021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相关,理由合理、充分;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预计的2021年度关联交易所占公司同类业务总额比例不大,对公司经营收入和利润的影响较小,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构成较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并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经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履行了双方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公司拟续聘审计机构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并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经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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