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25 证券简称:杰普特 公告编号:2021-018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3月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盛五路科姆龙
科技园A栋12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4
普通股股东人数 1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38,674,480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38,674,48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例(%) 43.6317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43.6317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黄治家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吴检柯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以现场
结合通讯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38,674,48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38,674,48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38,674,48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1 《关 于 公 司 24,4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021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2 《关 于 公 司 24,4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021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 24,4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股权
激励相关事宜
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2、3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1至议案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作为激励对象和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对议案1、2、3进行了回避
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郑素文、赵蔚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5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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