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70 证券简称:纵横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7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纵横股份”)于2021年3月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和《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有关具体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已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完毕后,根据发行情况,相应完善《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并办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鉴于董事会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变更的相关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1〕110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90万股。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2月5日出具的《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1-3号),确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6,568.00万元变更为8,758.00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6,568.00万股变更为8,758.00万股,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有关具体事宜的议案》,并结合公司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拟将《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根据股票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 第三条 公司于2021年1月13日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1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首 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
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万股,于【】年【】月【】日在上 2,190万股,于2021年2月10日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 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万元。8,758 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8,758万元。
3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万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8,758
股,全部为普通股。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根据公司于2020年3月25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的变更登记以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相关手续。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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