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横股份: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3-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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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纵横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纵横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19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已于2020年9月17日经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于2021年1月13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10号文注册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90万股,发行价格为23.1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0,720.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119.88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4,600.52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年2月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1-3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额度
    
    拟使用额度不超过32,000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投资期限
    
    上述投资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投资品种
    
    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投资额度、投资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购买的投资产品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可能产生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纵横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纵横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蒋 杰 徐开来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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