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21-014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说明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披露了《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等相关文件。2021年2月10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对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020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相关事项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对《预案》进行了相应的修订、补充和完善,涉及的主要内容如下(本公告中的简称与《预案》中的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1、在《预案》“重大事项提示”之“七、本次交易方案实施需履行的决策及报批程序”、“重大风险提示”之“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述”之“七、本次交易方案实施需履行的决策及报批程序”及“第八章 风险分析”之“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补充披露了本次交易尚需获得标的公司部分债权人的同意。
2、在《预案》“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述”之“六、本次交易符合收购少数股权的相关规定”中,修订了本次交易协同效应明显的分析、有助于增强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分析,补充披露了模拟测算的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投资收益的占比情况。
3、在《预案》“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五、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中,补充披露了大唐滨海风力发电项目的运营情况、大唐滨海报告期净利润提升的合理性及可持续性、气候变化对大唐滨海业绩的影响。
4、在《预案》“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六、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数据”中,补充披露了大唐滨海的负债结构及偿债安排、大唐滨海资产负债率的合理性、本次交易需取得标的公司部分债权人的同意。
5、在《预案》“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六、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数据”中,补充披露了大唐滨海受政府补贴的具体情况。
6、在《预案》“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七、分红政策和历史分红情况”中,补充披露了大唐滨海的分红政策及历史分红情况。
以上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
特此公告。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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