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9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对2021年度与各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向关联公司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含常州英诺激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诺激光”)销售防静电/洁净室/医疗产品,提供场地租赁/工程管理/工程装修;公司向深圳市新纶超净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纶超净”)销售医疗产品/超净产品、收取租金水电;公司向新纶超净采购超净产品;深圳市通新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新源”)向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以上交易事项2021年预计金额合计为3,945万元。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及金额
关联交易 2021年合同签订 截至披露日已发 2020年实际发生
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金额或预计金额 生金额(元) 金额(元)
(元)
销售防静电/洁净室
英诺激光 产品/场地租赁/工程 3,100,000.00 342,556.12 2,337,823.45
向关联人 管理/工程装修/销售
医疗产品
销售商品
新纶超净 销售医疗产品/租金 11,000,000.00 599,002.13 5,025,588.75
水电/销售超净产品
向关联人 新纶超净 采购超净产品 25,000,000.00 3,907,816.96 -
采购商品 通新源 物业管理费 350,000.00 43,501.60 297,046.00
合 计 39,450,000.00 4,892,876.81 7,660,458.20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实际发 实际发
关联交 关联交易内 上年实际发生 生额占 生额与
易类别 关联人 容 上年预计金额 金额 同类业 预计金 披露索引
务比例 额差异
(%) (%)
东莞首道 销售防静电/ 100,000.00 25,822.02 0.01% -74%
洁净室产品
销售医疗产品 73,681.41 0.04%
详见公司
向关联 英诺激光 场地租赁 4,150,000.00 2,236,702.95 7.75% -44% 披露于巨
人销售 潮资讯网工程管理/工
商品 27,439.09 0.01% 的《关于预程装修
销售医疗产品 计2020日
新纶超净 /租金水电 4,000,000.00 2,879,125.27 9.97% -28% 常关联交
销售医疗产品 易的公告》
金麒麟 /租金水电 5,000,000.00 3,252,570.49 11.27% -35% (公告编
向关联 新纶超净 采购超净产品 1,000,000.00 - - -100% 号:
人采购 2020-026)
商品 通新源 物业管理费 350,000.00 297,046.00 100.00% -15%
其他 新纶超净 过渡期安排 170,000,000.00 131,763,632.72 100.00% -22%
合计 - 184,600,000.00 140,556,019.95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 东莞首道上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相差-74%,主要系销售量未达预期;英诺激
关联交易实际发生 光上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44%,主要系原预计扩租场地,但实际未租赁;
情况与预计存在较 金麒麟上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35%,主要系医疗产品销售未及预期;新
大差异的说明(如适 纶超净上年实际发生的采购产品金额与预计差异-100%,主要系原计划采购的过
用); 滤材料实际未采购。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
常关联交易实际发 公司2020日常关联交易的部分差异均为实际情况变化,实际需求降低所致,均无
生情况与预计存在 超过预计的情况;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平、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较大差异的说明(如 的情形。
适用)
二、关联方介绍与关联关系
1、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人代表:Xiaojie Zhao
注册资本:11364.5082万元
注册地: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二路8号清溢光电大楼305
经营范围:激光及智能控制技术的系统解决方案及其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软件产品开发。(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截止2020年6月30日,英诺激光总资产为78,960.00万元,净资产为54,938.14万元,营业总收入为13,342.51万元,净利润为1,550.91万元。(经审计)
(2)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侯毅先生的女儿侯丹女士任英诺激光董事,该关联关系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英诺激光经营状况良好,市场前景广阔。在与公司的交易过程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4)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情况
公司预计2021年向英诺激光销售防静电、洁净室产品及医疗产品、提供场地租赁、工程管理及工程装修总金额不超过310万元。
2、深圳市通新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人代表:曾胜强
注册资本:8,700万元
注册地: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莲城社区南海大道3025创意大厦101
经营范围:房地产经纪、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提供机动车停放服务。
截止2020年12月31日,通新源物业总资产为7,528.24万元,净资产为7,512.03万元,营业总收入为342.29万元,净利润为-117.29万元。(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说明
通新源物业成立于2010年,设立目的是通过资源合作,向深圳市南山区政府获得建设用地,用以建设通新源物业股东单位所需的总部和研发中心大楼。该公司除作为建设主体和建成后的物业管理主体外,不对外开展其他业务,公司持有通新源物业 30.09%的股份。通新源物业投资建设的深圳南山区创意大厦已于2015年竣工,其中13-16层免费提供给公司使用,公司总部已于2015年9月搬入创意大厦办公。鉴于通新源物业负责创意大厦的物业管理,公司将向其支付物业管理费及水电费等日常费用。
公司控股股东侯毅先生目前兼任通新源物业的董事,该关联关系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中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通新源物业经营正常,风险可控,公司与通新源物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总部办公区物业管理相关事业,不存在履约风险。
(4)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情况
公司预计2021年与通新源物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5万元,通新源物业为公司总部办公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3、深圳市新纶超净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人代表:范超
注册资本:110,500万元
注册地: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家社区塘明公路南侧新纶科技产业园厂房-1001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有机高分子材料及制品的技术开发、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洁净技术服务;精密自动化设备、滤芯系列产品、胶水及新型材料的研发及销售;医用防护服、隔离服,医用鞋、靴、医用发帽、一次性无纺布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医用外科手套、医用手术手套、测温枪、额温计、医用护目镜的销售。许可经营项目是:防静电防尘产品的生产及销售;普通货运;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和销售。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深圳市新纶超净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22,812万元,净资产为112,438万元,营业总收入为28,565万元,净利润为2,055万元。(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说明
新纶超净是公司控股股东侯毅先生间接控制的企业,该关联关系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新纶超净经营正常,风险可控,不存在履约风险。
(4)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情况
公司预计2021年向新纶超净销售医疗/超净产品、收取租金水电不超过1,100万元,公司向新纶超净采购超净产品不超过2,500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与依据: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市场价格定价。
2、关联交易费用支付时间及结算方式:由双方参照有关交易合同及正常业务惯例确定。
3、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各协议自签署之日起成立,自双方有权决策机构批准后生效,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为关联交易的总有效期限。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英诺激光由于扩产需要,需在深圳租赁厂房,公司在光明产业园区的厂房尚有空余,有利于资产盘活,同时英诺激光在生产过程中也需要防静电/洁净室产品作为生产耗材以及工程服务;通新源物业是公司办公地创意大厦的建设方,由该公司负责新纶科技总部办公区的各项物业管理服务,在日常管理与沟通上具有一定的优势。公司与新纶超净的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产品的销售。
公司与英诺激光、通新源、新纶超净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合作关系良好,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由于涉及金额与业务量均较小,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对其形成依赖,也不会对公司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均事先审核了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相关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拟与英诺激光、通新源、新纶超净发生的交易属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与英诺激光、通新源、新纶超净的交易,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2021年度拟与英诺激光、通新源、新纶超净发生的交易属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与英诺激光、通新源、新纶超净的交易,并同意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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