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零二一年三月
会议须知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确保公司股东大会顺利召开,特制订大会须知如下,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守执行:
一、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权益;
二、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利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但需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
四、任何人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和会议程序;会议期间请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静音状态。
会议议程
序 号 内 容
第1项 宣布会议开始
第2项 介绍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其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介绍出席会议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3项 审议议案一《关于向全资子公司香港深燃增资的议案》
第4项 投票表决,请股东代表、监事、律师计票和监票
第5项 与股东交流公司情况
第6项 宣读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第7项 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第8项 统计投票结果,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深圳燃气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之一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香港深燃增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解决深圳市天然气储备与调峰库(以下简称“储备库”)的LNG(液化天然气)船舶运力问题,充分释放储备库产能和效益,确保顺利完成深圳市天然气储备任务,公司现拟向全资子公司深燃(香港)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深燃”)增资不超过14,027万美元或等值外币(下同),由香港深燃在香港成立控股单船公司采购LNG运输船舶;具体增资金额在14,027万美元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拟采购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东中华”)承造的NO.96 L03+薄膜型7.996万立方米LNG运输船,公司通过与中国船舶工业贸易有限公司及沪东中华谈判,确定本项目裸船造价为12,100万美元,预计项目总投资为14,027万美元,约90,755万人民币(汇率为6.47)。
本次拟由香港深燃在香港注册成立单船公司,由单船公司采购船舶,香港深燃持有单船公司股比不低于51%。单船公司将委托专业的船管公司进行运营管理,一方面可将运营期间可能发生的风险与母公司隔离;另一方面,公司不需要为船舶运营配置专业运营人员,通过采购服务的方式实现船舶专业化运营。此外,在船舶运营中将通过购买船舶保险转移运营过程的极端风险。
本次拟建造的LNG船舶在满负荷运行状态下年运力约为70万吨(储备库设计年周转量为80万吨),未来投产后可满负荷运行,预计项目全投资内部收益率为9%。
二、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加强上游资源通道,推动公司发展战略落地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十四五”期间将重点推进天然气上下游一体化,采购自有LNG船舶,建立自主可控的LNG运输体系,可突破码头和船运限制,拓宽上游资源业务范围,扩大国际资源采购的灵活性、多样性,提升资源采购谈判和议价能力,有利于进一步完善上游资源板块采运储销体系,推动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落地。
(二)解决LNG船运保障难题,保证储备库稳定运行
采购自有LNG船舶能解决LNG运力问题,实现LNG资源自主调配,保障供应链稳定,其可靠程度远超租船模式,将对储备库的稳定运营提供强大支撑,有利于保证深圳市7天的天然气储备,保障深圳市的能源供应安全。
(三)控股单船公司,兼顾运营稳定与投资收益
公司控股单船公司,能保证LNG运输船舶全力服务公司LNG采购和运输业务,有利于储备库进一步提升周转量,释放产能,降低LNG采购运费,提升储备库经营效益。在天然气供应紧张时,也有利于更好的完成天然气储备保供任务。另外,LNG船舶租期和收益相对稳定,控股单船公司可获取稳定的投资收益。
三、请示事项
现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向全资子香港深燃增资不超过14,027万美元或等值外币,由香港深燃在香港成立控股单船公司采购LNG运输船舶;具体增资金额在14,027万美元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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