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谭岳奇作为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2020年度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谨慎、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0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 2020年度出席公司会议的情况
董事会会议次数 5 股东大会会议次数 3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5 5 0 0 3
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态度,在每次董事会召开前,主动获取会议所需资料和信息,认真审阅公司各项议案和定期报告。在日常履职过程中,本人认真履行作为独立董事应当承担的职责,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了合理建议,充分发表了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对公司2020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并对重大事项尽职调查后,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在2020年3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针对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及其公允性、公司年度授信借款额度及其相关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在 2020 年 7 月 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针对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1~6月关联交易及其公允性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在2020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针对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对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三、日常工作情况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会同其他独立董事、高管人员多次到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及时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同时,利用自己的法律专业优势,为公司风险防范和合规经营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2、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负责拟定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总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3、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名优秀管理人员人选。
四、培训和学习
在日常工作中,为了更好的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勤勉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通过规范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报告期内,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使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更好地树立自律、规范、诚信的形象,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贡献力量。 2021年,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不受损害,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特此报告。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___________
谭岳奇
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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