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王力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王力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王力安防”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王力安防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王力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81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6,700万股,发行价格为 10.3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144.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293.3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850.65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2月18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62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1 新增年产36万套物联网智能家居生 96,833.30 53,010.58
产基地建设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8,000.00 6,840.07
合计 104,833.30 59,850.65
上述项目合计投资总额为104,833.30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额为59,850.65万元。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用募集资金置换经审计的先期投入自有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2021年2月2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9,873.3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号 金投资项目的金额
1 新增年产36万套物联网智能家居 53,010.58 29,873.31
生存基地建设项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截至2021年2月28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王力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 295号)。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9,873.3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进行了专项审核,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与实际情况相符。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代表人查阅了王力安防相关决议文件、会计师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对该事项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王力安防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出具了《关于王力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 295号),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一致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本保荐机构同意王力安防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王力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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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洪东 黄晓伟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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