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测控: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3-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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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二零二一年三月
    
    股东大会须知
    
    为保障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保证股东大会的议事效率,确保本次股东大会如期、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股东大会设会务组,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须在会议召开前2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参会回执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四、股东(或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益。如股东(或股东代表)欲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可在签到时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会上主持人将统筹安排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发言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超出议题范围,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的,可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咨询。
    
    五、为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在就股东的问题回答结束后,即进行现场表决。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提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该项表决为弃权。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表决表,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六、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录。
    
    七、公司聘请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八、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会议,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九、股东(或股东代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十、特别提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参会当日须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请予配合。
    
    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3月8日(星期一)14点30分
    
    (二)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2号楼7层大会议室
    
    (三)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其中: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3月8日至2021年3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四)会议召集人: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孙铣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
    
    (二)大会主持人孙铣宣布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开始并致辞,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代表股份数情况。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审议议案(请主持人或者由主持人指定人员介绍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和部分超募资金购买房产用于北京研发中心建设的议案》
    
    (五)与会股东对公司上述议案逐项进行审议。
    
    (六)与会股东推举计票、监票人员。
    
    (七)与会股东对上述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八)统计表决票,宣读表决结果。
    
    (九)大会主持人宣读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代表在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字盖章。
    
    (十二)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使募投项目的实施更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要求,有效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和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公司拟增加北京华峰为集成电路先进测试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中的子项目“研发中心建设”的实施主体,同时增加北京作为实施地点,项目实施进度不变。
    
    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募集资金分配变更调整情况如下: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项目名称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前        变更后
       研发中心建设     天津华峰     天津华峰        天津       天津、北京
                                    北京华峰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分配
        项目名称              变更前                      变更后
                      天津华峰     北京华峰      天津华峰      北京华峰
       研发中心建设      19,978.85               0       9,978.85         10,000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1年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峰测控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8日
    
    议案二、《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和部分超募资金购买房产用于北京研发中心
    
    建设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北京华峰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和部分超募资金购买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创芯中心项目中的第5号楼101、102、103号的房产用于研发和办公使用。本次拟购买的办公用房总面积约为4,849.38平方米(具体面积以双方最终签署的买卖合同及产权证明文件为准),房产总价约为2.6亿元,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定价。其中,使用超募资金约1.5亿元,使用募集资金约1.5亿元(包括“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资金10,000万元,“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资金5,000万元)。除去支付购房款以外,剩余资金作为办公楼的装修、施工、办公家具购置以及后续研发设备的购置、研发人员费用等其他营运资金使用。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购买房产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的相关人士办理上述房产买卖的文书签署、款项支付及产权交割等履约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1年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峰测控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和部分超募资金购买房产的公告》。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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