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1-010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宏气体”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2021年02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1年02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向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的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1年02月26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价格为15.48元/股,向86名激励对象授予435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董事长金向华、董事龚小玲、刘斌系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董事金建萍系本次激励计划的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参与表决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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