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8 证券简称:*ST藏格 公告编号:2021-21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一、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二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2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32号,以下简称“《关注函》”),收到该函后,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就《关注函》所关注事项进行认真核查。现将公司对该函的回复公告如下:
2月23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公告》《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显示,你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肖永明家属通知,肖永明因涉嫌非法采矿罪,已于2021年1月29日被青海省公安厅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此前你公司未披露相关信息,并且2月10日你公司披露的《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称你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
一、结合有关内幕信息产生时间、相关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中对内幕信息的核查情况等,核查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知悉上述事项的时间,说明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存在违反信息披露及时性的情形,是否存在违反《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2.1条、第2.3条、第3.1.5条、第7.3条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3.1.7条、第3.1.10条的情形。
回复:
(一)有关内幕信息产生时间及相关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中对内幕信息的核查情况
1、有关内幕信息产生时间
2021年1月29日,青海省公安厅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肖永明先生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并将上述拘留事项告知肖永明先生配偶林吉芳女士,林吉芳女士于当日将该事项告知了肖瑶先生。
经公司向林吉芳女士和肖瑶先生核实,因事发突然,林吉芳女士和肖瑶先生未得知肖永明先生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具体事由,林吉芳女士和肖瑶先生未将上述信息告知上市公司或其他第三方。在获悉上述事项后,林吉芳女士和肖瑶先生积极查询、了解肖永明先生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具体事由,因肖永明先生投资上海宏筑物资有限公司时间较久,且受冬季疫情及2021春节假期影响,直至2021年春节假期后林吉芳女士才确认肖永明先生被采取强制措施相关事项的具体情况,并在2021年2月22日发送给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说明》中进行了详细说明。
2、相关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中公司对内幕信息的核查情况
2021年1月29日至2021年2月23日披露上述事项期间,公司出现两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2021年2月9日公司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情形,公司按相关规定在收盘后及时向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问询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并于当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反馈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说明》(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盖章确认),获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林吉芳女士和肖瑶先生因尚未确认肖永明先生被采取强制措施相关事项的具体事由,未在2月9日《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说明》中告知本公司关于肖永明先生被采取强制措施相关事项。
2021年2月22日,公司再次出现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在核查过程中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反馈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说明》(由控股股东盖章确认和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林吉芳女士签字确认),获悉实际控制人肖永明先生已于2021年1月29日被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并于当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公告》。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知悉上述事项的时间
姓名 职务 知悉日期
曹邦俊 董事长 2021-2-22
肖瑶 董事 2021-1-29
王聚宝 董事 2021-2-22
黄鹏 董事 2021-2-22
方丽 董事 2021-2-22
张萍 董事 2021-2-22
王迪迪 独立董事 2021-2-22
王作全 独立董事 2021-2-23
亓昭英 独立董事 2021-2-23
邵静 监事会主席 2021-2-22
侯选明 监事 2021-2-23
李光俊 监事 2021-2-23
张生顺 副总经理 2021-2-23
田太垠 财务总监 2021-2-22
曹东林 董事会秘书 2021-2-22
林吉芳 实际控制人配偶 2021-1-29
二、请你公司自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近3个月买卖你公司股票的情况,是否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的情形。
回复:
公司通过问询内幕知情人并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查询,经核实,截至目前,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近3个月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的情形。
特此公告。
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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