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77 证券简称:天智航 公告编号:2021-009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员工购房免息借款管理办法》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员工购房免息借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借款管理办法》”),使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自有资金为员工首次购房提供免息借款。
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制定《借款管理办法》的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进一步完善员工薪酬福利体系建设,帮助员工实现安居乐业,更好地吸引和保留核心人才,确保公司人才战略达成,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为员工首次购房提供免息借款。
《借款管理办法》适用于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且入职二年及以上、个人绩效成绩符合要求的员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不得向公司申请员工购房免息借款。
二、《借款管理办法》的授权执行
1、《借款管理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门负责解释工作。
2、《借款管理办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的条件下开始实施,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决定调整或终止。除本办法确定的员工购房免息借款总额度外,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后续实施过程中对本办法所确定的员工最高借款额度、借款申请及审批要求等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由财务管理部门出具实施方案并经董事长审批后执行。
三、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此次为员工提供的购房借款总额不高于 2,000 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2、一线城市每名员工首次购房免息借款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二线城市每名员工首次购房免息借款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三线城市每名员工首次购房免息借款不得超过人民币10万元。(城市划分标准参照财务差旅标准)。申请人及其配偶每年归还借款本金应不超过申请人及其配偶税后年薪酬总收入25%。
3、公司提交购房免息借款申请的员工(申请人)及其配偶无不良个人征信记录,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银行列入黑名单,除本次购房免息借款及为购房申请的银行贷款外无其他超过人民币30万元以上的大额债务。
4、申请人及其配偶的2位不属于同一个家庭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亲属或拟购房所在地的朋友愿意为其向公司申请购房免息借款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在不影响自身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为符合条件的员工提供限制额度的首套商品房购房的经济支持,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员工薪酬福利体系建设,帮助员工实现安居乐业,更好地吸引和保留核心人才,确保公司人才战略达成。公司借款资金总额不高于人民币2,000万元,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制定的《员工购房免息借款管理办法》。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总额不高于人民币2,000万元的自有资金为符合条件的员工提供限制额度内的首套商品房购房借款,有利于公司吸引和留住人才,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且风险可控。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的《员工购房免息借款管理办法》。
(三)保荐机构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认为:天智航本次提供购房借款资金均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提供购房借款的对象均为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的核心员工,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每年可提供的购房借款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为核心骨干员工提供购房的经济支持,既可以缓解员工购房的经济压力,也能稳定核心人才队伍,促进公司建立和完善良好的激励和福利制度,同时不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综上,中信建投证券同意《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购房免息借款管理办法》。
五、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人民币0元(不含本次财务资助),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财务资助。
六、上网公告附件
1、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制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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