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77 证券简称:天智航 公告编号:2021-008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4,349,400份
?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程序
公司于2019年制定并实施《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合计向110名激励对象授予18,820,000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每股5元,授予日为2019年4月20日,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作废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10年。
公司于2019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19年4月20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二)历次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序号 项目 期权计划约定内容
1 授予日期 2019年4月20日
公司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
2 等待期 别为自授予之日起至各期可行权之日,股票
期权授予日与获授股票期权首次可行权日之
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3 授予数量 1,882万份
4 授予人数 110人
5 授予后股票期权剩余数 0份
量
6 行权价格 5元/股
(三)行权数量和行权人数的调整情况
2021年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2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批准对该25人已获授予但尚未行权的484.00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评结果为“不合格(D)”,不符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董事会批准对该4人已获授予但尚未行权的26.40万份第一个行权期行权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权数量为1,371.60万份,持有对象合计85人。
(四)各期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为公司上市前制定、上市后实施的期权激励计划,截至本公告出具日,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尚未行权。
二、股票期权行权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1年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徐进、王彬彬、邢玉柱回避表决,其余6名董事一致认为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
(二)本次激励对象行权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行权条件
本激励计划的授权日为2019年4月20日,公司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自授予之日起至各期可行权之日,股票期权授予日与获授股票期权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公司股票于2020年7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期可行权日成就,等待期已于2020年7月7日届满。
关于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条件成就的说明如下:
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条件 成就情况
A.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 截至目前,公司未发生左述
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情形,满足本项行权条件。
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B.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 截至目前,公司未发生左述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 情形,满足本项行权条件。
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于2020年7月7日在
C.公司已完成IPO。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满足本项行权条件。
公司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
D.公司2019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1亿元。 22,956.42万元,满足本项
行权条件。
原110名激励对象中,25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
E.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 具备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
评结果分为A优秀(A)、良好(B)、一般(C)、4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
不合格(D)四个等级,分别对应当年计划行权 评结果为“不合格(D)”,
的标准系数为1.0,1.0,0.8,0。 其余8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
效考评均达到一般(C)以
上考核要求,满足行权条
件。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19年4月30日
(二)行权数量:4,349,400份
(三)行权人数:81人
(四)行权价格:5元/股
(五)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六)行权方式:批量行权
(七)行权安排:自可行权条件达成首个交易日起至可行权条件达成首个交易日
起1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为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
期。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行权窗口期,统一为符合行权条件的激
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行权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行权日,同时于行权
完毕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其他一切相关手续。激励对象所持有的本次可行权的
股票期权须在公司确定的行权窗口期内行权完毕;行权窗口期届满,当期未行权
的股票期权不得再行权或递延至下一行权期,由公司予以注销。
(八)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可行权数量
序 已获授予的股 占已获授予
姓名 职务 可行权数量
号 票期权数量 股票期权数
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业务人员
董事、总经理、
1 徐进 2,800,000 924,000 33.00%
核心技术人员
2 王彬彬 董事 600,000 198,000 33.00%
董事、副总经 33.00%
3 邢玉柱 1,620,000 534,600
理、财务总监
4 贾相成 副总经理 600,000 198,000 33.00%
5 赵永强 核心技术人员 200,000 66,000 33.00%
6 李寅岩 核心技术人员 200,000 66,000 33.00%
7 刘铁昌 核心技术人员 200,000 66,000 33.00%
小计 6,220,000 2,052,600
二、其他激励对象
在职员工(不
其他员
1 含独立董事、 7,496,000 2,296,800 30.64%
工
监事)
小计 7,496,000 2,296,800 30.64%
总计 13,716,000 4,349,400 31.71%
注:
①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下同;
②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2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符合行权条件,其所获授
的4,840,000份股票期权自动失效并为董事会审议注销。4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评结果为
“不合格(D)”,不符合本期行权条件,其所获授第一行权期共计264,000份股票期权不再
予以登记,该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激励资格仍然保留。
(九)激励对象行权后所获公司股票的转让限制
根据《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后所获公司股票的转让限制如下:
激励对象承诺自行权日起三年内不减持,同时承诺上述期限届满后比照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减持规定执行,在前述期间内离职的,应当继续遵守本款规定。激励对象减持公司股票需遵守相关规定。
四、独立董事的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
1、公司具备《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行权期不得行权的情形。
2、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原110名激励对象中,2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4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评结果为“不合格(D)”,其余本次可行权的81名激励对象均已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包括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与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要求等,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本次对81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的4,349,400份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本次行权有利于加强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的紧密联系,强化公司与管理层及骨干员工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激励长期价值的创造,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81名激励对象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4,349,400份股票期权的行权手续。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81名激励对象符合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公司拟对81名激励对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采取批量行权的方式进行行权,公司拟定的行权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的规定,同意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的事项。
六、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81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
七、行权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激励对象中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此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八、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司采用布莱克-舒尔斯模型(Black-Scholes Model)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授予日后,公司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及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仅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本次股票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九、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已就本次注销及本次行权履行了必要的批准和决策程序;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等待期已于2020年7月7日届满,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本次注销及本次行权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尚须就本次注销及本次行权办理信息披露等相关程序。
十、上网公告附件
1、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注销股票期权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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