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21 证券简称:前沿生物 公告编号:2021-014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2月2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喜玛拉雅假日酒店(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民智路9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
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34
普通股股东人数 13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220,283,297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20,283,29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1.2306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1.2306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DONG XIE(谢东)先生主持。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法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董事CHI KIT NG(吴智杰)先生、KAI CHEN(陈凯)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姜志忠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高千雅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172,754,945 97.3376 4,725,102 2.6624 0 0
2、议案名称:《关于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172,754,945 97.3376 4,725,102 2.6624 0 0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172,754,945 97.3376 4,725,102 2.6624 0 0
4、议案名称:《关于对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215,790,388 97.9603 2,721,029 1.2352 1,771,880 0.8045
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215,811,720 97.9700 2,695,697 1.2237 1,775,880 0.8063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名称
序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号
《关于 2021年限制
1 性股票激励计 40,078,695 89.4537 4,725,102 10.5463 0 0
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
案》
《关于 2021年限制
2 性股票激励计 40,078,695 89.4537 4,725,102 10.5463 0 0
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
案》
《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
3 事会办理公司 40,078,695 89.4537 4,725,102 10.5463 0 0
股权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
案》
《关于对子公
4 司申请综合授 40,310,888 89.9720 2,721,029 6.0732 1,771,880 3.9548
信额度提供担
保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2、3、4、5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2、3、4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作为激励对象,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CHANGJIN WANG(王昌进)先生、RONGJIAN LU(陆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律师:侍文文、王骏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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