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王子新材”)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中电华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华瑞”)除公司外现有其他股东持有的中电华瑞剩余49%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公司就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组上市情形说明如下:
本次交易前36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王进军。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预计不会发生变更。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之签章页)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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