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8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2月2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朗山路7号中航工业南航大厦5楼
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1
普通股股东人数 6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49,294,669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49,294,66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例(%) 65.261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5.2613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副总经理梁宏建先
生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4人,董事长刘建德由于临时须参加重要会议,故
请假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庄丽华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副总经理肖勇、公司财务总监
彭志杰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49,122,521 99.6507 172,148 0.3493 0 0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49,121,715 99.6491 172,148 0.3492 806 0.0017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49,121,715 99.6491 172,954 0.3509 0 0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1 《关 于 公 司 2,976, 94.5320 172,1 5.4680 0 0
<2021 年限制 172 48
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
2 《关 于 公 司 2,975, 94.5064 172,1 5.4679 806 0.0257
<2021 年限制 366 48
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
案》
3 《关于提请股 2,975, 94.5064 172,9 5.4936 0 0
东大会授权董 366 54
事会办理股权
激励相关事宜
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一《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的议案》、议案二《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南京)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怀宁、仇慧娟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5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