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尤夫:关于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2-25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ST尤夫 公告编号:2021-009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了广州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决定书》【(2020)穗仲案字第5170号】,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仲裁的基本情况
    
    申请人广东一创恒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就与江苏智航新能源有限公司(第一被申请人)、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颜某刚(第三被申请人)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事项向广州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仲裁案件号(2020)穗仲案字第5170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涉及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5)。
    
    二、案件的进展情况
    
    申请人向广州仲裁委员会提交《撤回仲裁申请书》,申请撤回本案仲裁申请。经审查,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符合《仲裁规则》的相关规定,广州仲裁委员会决定如下:
    
    (一)同意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
    
    (二)本案仲裁费由申请人承担。
    
    本决定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三、公司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在取得其他诉讼、仲裁相关文件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公告的裁决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公告的裁决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广州仲裁委员会决定书》(2020)穂仲裁字第5170号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5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尤夫股份盈利能力优秀,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