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思医疗: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2-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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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1-011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1年1月25日,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1年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2020年7月26日至2021年1月25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在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前六个月(2020年7月26日至2021年1月25日)内,所有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其他公司内部管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公司相关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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