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核查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材料,并对公司《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就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作如下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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