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比森: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2-23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2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基于实事求是和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总经理提名、审议、聘任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总经理的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基础上进行的,我们认为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与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独立董事签字:
    
    牛永宁 刘广灵 谢春华
    
    2021年2月23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艾比森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