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倍亿: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2-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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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863 证券简称:卡倍亿 公告编号:2021-003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为首次公开发行网下发行限售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241户,股份数量为712,343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2898%,限售期为6个月。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2月24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同意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7号)许可,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810,000股,并于2020年8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41,42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55,230,000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42,132,343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76.2852%,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13,097,657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3.7148%。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锁定期为6个月,股份数量为712,343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2898%。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承诺其获配股票的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日,持有公司网下配售限售股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2月24日(星期三)。
    
    2.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241户。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712,343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2898%。
    
    4、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具体情况如下:序 限售股类型 限售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股
    
     号                                                例        股份数量       数量
      1  首发后网下配售限售股          712,343股     1.2898%     712,343股          0股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
    
    四、股权结构变动表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         占比        增加     减少     股份数量      占比
     一、无限售流通股          13,097,657        23.7148%  712,343          -   13,810,000   25.0045%
     二、有限售流通股          42,132,343        76.2852%        -    712,343   41,420,000   74.9955%
     其中:首发前限售股        41,420,000        74.9955%        -          -   41,420,000   74.9955%
     首发后网下发行限售股        712,343         1.2898%        -    712,343           -       -
     合计                      55,230,000       100.0000%        -          -   55,230,000   100.0000%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卡倍亿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卡倍亿对本次限售股份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同意卡倍亿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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