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6,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回报,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6,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独立董事:杨小明、刘泽军、熊辉
福建创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