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2月9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该事项的执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快速发展,符合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何为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刘火旺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BingshengTeng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