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微电: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2-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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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89 证券简称:银河微电 公告编号:2021-001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617.99万元置换截至2021年1月28日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66号),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21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4.0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972.1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360.42万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611.68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月1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026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1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1    半导体分立器件产业提升项目      26,690.73         26,690.73
       2         研发中心提升项目            5,514.23          5,514.23
                    合计                    32,204.96         32,204.96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2021年2月8日出具了《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069号)。根据鉴证报告,截至2021年1月2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的实际已投资额为人民币2,617.99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2,617.9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   自筹资金预   募集资金
     号                                投入金额    先投入金额   置换金额
      1   半导体分立器件产业提升项目    26,690.73      2,091.47   2,091.47
      2        研发中心提升项目          5,514.23        526.53    526.53
                  合计                  32,204.96      2,617.99   2,617.99
    
    
    四、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617.9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垫付费距募集资金到账的时间未超过六个月,且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617.9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垫付费距募集资金到账的时间未超过六个月,且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617.9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069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编制的《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与实际情况相符。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069号),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
    
    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募集资
    
    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
    
    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617.99万元置换截至2021年1月28日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六、上网公告文件
    
    1.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 《关于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069号);
    
    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市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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