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
《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情形的说明中电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中电科能源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无偿划转给中电科技集团重庆声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声光电”)持有,同时公司拟将所持天津空间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天津力神特种电源科技股份公司85%股份与重庆声光电、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科投资”)、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四研究所(以下简称“中国电科二十四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九研究所(以下简称“中国电科九所”)合计持有的重庆西南集成电路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设计”)45.39%股权、重庆中科芯亿达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亿达”)51%股权、深圳市瑞晶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晶实业”)49%股权进行置换,置出资产与置入资产的差额部分,由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补足。(以上交易合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现就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说明如下:
一、公司不存在《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公司、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中电科能源有限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机构、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及间接控股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三年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因此公司不存在《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中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交易对方不存在《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经重庆声光电确认:重庆声光电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上述主体控制的机构,均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最近三年不存在因上述事项而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因此该交易对方不存在《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中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经中国电科二十四所、中国电科九所确认:中国电科二十四所、中国电科九所及其现任主要管理人员,中国电科二十四所、中国电科九所控制的机构,均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最近三年不存在因上述事项而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因此该交易对方不存在《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中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经电科投资确认:电科投资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电科投资的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机构,均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最近三年不存在因上述事项而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因此该交易对方不存在《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中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情形的说明》的签署页)
中电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情形的说明》的签署页)
全体董事签名:
周春林 朱立宏
穆杰 黄香远
谭梅 宋衍蘅
李志强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情形的说明》的签署页)
全体监事签名:
刘辉
伍绍中
张莹(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情形的说明》的签署页)除董事以外的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杜园
王希文
陈国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