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89 证券简称:银河微电 公告编号:2021-004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2月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2月3日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朱伟英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垫付费距募集资金到账的时间未超过六个月,且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上述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617.9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01)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069号)。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转,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把控风险,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确保了募集资金的安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募集资金的流动性和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特此公告。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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