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57 证券简称:建龙微纳 公告编号:2021-003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河南中证开元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证开元”)直接持有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3,51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8%;民权县创新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民权创投)直接持有公司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3%;安阳普闰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普闰高新”)直接持有公司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3%;郑州融英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普通合伙)(以下简称“郑州融英”)直接持有公司151,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股东自身投资运作安排,中证开元及其一致行动人民权创投、普闰高新、郑州融英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所持公司股票1,734,6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竞价交易及大宗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1年2月9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证开元及其一致行动人民权创投、普闰高新、郑州融英《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具体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 持股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比例
河南中证开元创
业投资基金(有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3,515,800 6.08% IPO前取得:3,515,800股
限合伙)
民权县创新产业
投资基金(有限 5%以下股东 1,000,000 1.73% IPO前取得:1,000,000股
合伙)
安阳普闰高新技
术产业投资基金 5%以下股东 1,000,000 1.73% IPO前取得:1,000,000股
(有限合伙)
郑州融英企业管
理咨询中心(普 5%以下股东 151,200 0.26% IPO前取得:151,200股
通合伙)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河南中证开 3,515,800 6.08% 民权创投、普闰高新与中证开元的执行事
元创业投资 务合伙人均为河南中证开元创业投资基
基金(有限合 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开元基
伙) 金公司”),郑州融英为中证开元基金管理
团队及员工出资设立的合伙企业
安阳普闰高 1,000,000 1.73% 民权创投、普闰高新与中证开元的执行事
新技术产业 务合伙人均为中证开元基金公司,郑州融
投资基金(有 英为中证开元基金管理团队及员工出资
限合伙) 设立的合伙企业
民权县创新 1,000,000 1.73% 民权创投、普闰高新与中证开元的执行事
产业投资基 务合伙人均为中证开元基金公司,郑州融
金(有限合 英为中证开元基金管理团队及员工出资
伙) 设立的合伙企业
郑州融英企 151,200 0.26% 民权创投、普闰高新与中证开元的执行事
业管理咨询 务合伙人均为中证开元基金公司,郑州融
中心(普通合 英为中证开元基金管理团队及员工出资
伙) 设立的合伙企业
合计 5,667,000 9.80% —
本次减持股东中证开元及其一致行动人民权创投、普闰高新、郑州融英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 减持合理 拟减持股 拟减持
量(股) 持比例 减持期间 价格区间 份来源 原因
河南中证开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 2021/3/10 按市场价 IPO前取 自身投
元创业投资 1,076,145 1.8612% 持,不超过: ~ 格 得 资运作
基金(有限 股 358,715股 2021/6/9 安排
合伙) 大宗交易减
持,不超过:
717,430股
安阳普闰高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 2021/3/10 按市场价 IPO前取 自身投
新技术产业 306,087股 0.5294% 持,不超过: ~ 格 得 资运作
投资基金 102,029股 2021/6/9 安排
(有限合 大宗交易减
伙) 持,不超过:
204,058股
民权县创新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 2021/3/10 按市场价 IPO前取 自身投
产业投资基 306,087股 0.5294% 持,不超过: ~ 格 得 资运作
金(有限合 102,029股 2021/6/9 安排
伙) 大宗交易减
持,不超过:
204,058股
郑州融英企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 2021/3/10 按市场价 IPO前取 自身投
业管理咨询 46,281股 0.08% 持,不超过: ~ 格 得 资运作
中心(普通 15,427股 2021/6/9 安排
合伙) 大宗交易减
持,不超过:
30,854股
备注:
1、通过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
后的3个月内进行,即减持期间为2021年3月10日至2021年6月9日;且任
意连续9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0%。
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
后的3个月内进行,即减持期间为2021年3月10日至2021年6月9日;且任
意连续9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一)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中证开元承诺
1、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基金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
2、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企业及其一致行动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
续90个自然日内,累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2)本企业及其一致行动人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
个自然日内,累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3)本企业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
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企业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得减持股份:
①公司或本企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
后未满6个月的;
②本企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
责未满3个月的;
③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
其他情形。
(5)本企业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
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每次披露的减持
时间区间不得超过6个月。
(6)在减持时间区间内,本企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
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本企业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达到公司股份总数
1%的,还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就该事项作出公告。
(7)本企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的2个交易日
内予以公告。若本企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在预先披露的股份减持时间区间内,未实
施股份减持或者股份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的,应当在股份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
2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
(二)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河南中证开元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的一致行动人安阳普闰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民权县创新产业投资
基金(有限合伙)、郑州融英承诺
1、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自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基金所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企业及其一致行动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
续90个自然日内,累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2)本企业及其一致行动人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90
个自然日内,累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企业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得减持股份:
①公司或本企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
后未满6个月的;
②本企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
责未满3个月的;
③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
其他情形。
(4)本企业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
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每次披露的减持
时间区间不得超过6个月。
(5)在减持时间区间内,本企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
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本企业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达到公司股份总数
1%的,还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就该事项作出公告。
(6)本企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的2个交易日
内予以公告。若本企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在预先披露的股份减持时间区间内,未实
施股份减持或者股份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的,应当在股份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
2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否(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投资运作安排需求等进行的减持,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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