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增资航天长征火箭技术有限公司
之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航天时代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增资航天长征火箭技术有限公司之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认为公司与航天长征火箭技术有限公司其他股东以现金方式同比例对其增资的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鲍恩斯 张松岩 朱南军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