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作为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和审核了相关材料,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提高现有资产的使用效率,增加上市公司经济效益。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未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余玉苗、郑培敏、季晓芬
二〇二一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