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解聘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总经理代行董事会秘书职务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余成林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及代行董事会秘书之职务,同时余成林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法人。肖国清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本次工作调整后,余成林先生及肖国清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该事项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运作。
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解聘余成林先生的总经理及代行董事会秘书、法定代表人至职务,同意董事会解聘肖国清先生的财务总监职务。
二、关于撤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得知,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收到控股股东上海富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告知函》,因国内新冠疫情有所蔓延及相关人员个人原因,公司拟于2021年2月3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聘任的董事可能无法前往上海履职。鉴于上述事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撤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增补庄青黎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增补肖国清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增补余成林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召开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其余议案保持不变。我们认为公司就取消将上述议案所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以及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决议有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关于增补王永建先生、蔡云华先生、王云鹏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王永建先生、蔡云华先生、王云鹏先生作为公司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限制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其拟任职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认为,上述任职人员的任职资格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
因此,同意提名王永建先生、蔡云华先生、王云鹏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四、关于聘任总经理及指定董事暂代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实际需要,为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与管理,公司拟聘任蔡云华先生为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并指定其暂代财务总监一职。经审核,蔡云华先生的任职资格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蔡云华先生为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总
经理,同意公司指定董事蔡云华先生暂代财务总监一职。
独立董事:范富尧
2021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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