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化纤:公司及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请做好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2-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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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及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关于请做好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22-25层)
    
    二零二一年二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贵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新乡化纤”)和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会同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或“审计机构”)对告知函所列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核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请予以审核。
    
    根据告知函的有关要求具体说明如下:
    
    一、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与《平安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尽职调查报告》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本回复报告的字体如下:问题 黑体(加粗)
    
     反馈意见回复             宋体
     中介核查意见             黑体(不加粗)
    
    
    二、本回复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目录
    
    问题一...........................................................................................................................4
    
    问题一
    
    关于最近一期业绩大幅下滑。发行人2020年前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537.79万元,同比下降74.76%,下滑幅度较大。发行人回复,业绩下滑主要是受疫情影响导致收入大幅下滑,同时相关财务费用、研发费用、管理费用增加。
    
    请发行人说明:(1)2020 年前三季度业绩大幅下滑的原因,是否会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是否已经消除;(2)公司业绩大幅下滑是否对本次募投项目构成重大不利影响;(3)相关风险是否已经充分披露。
    
    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
    
    一、2020 年前三季度业绩大幅下滑的原因,是否会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是否已经消除
    
    (一)2020年前三季度业绩大幅下滑的原因
    
    2020年1-9月发行人利润表主要项目与2019年1-9月同比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1-9月    2019年1-9月    变动金额   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295,882.23      357,599.12  -61,716.89   -17.26%
     营业成本                          248,852.16      304,098.21  -55,246.05   -18.17%
     毛利润                             47,030.07       53,500.91   -6,470.84   -12.09%
     销售费用                            1,624.31        7,312.44   -5,688.13   -77.79%
     管理费用                           19,038.33       17,931.97    1,106.36     6.17%
     研发费用                            6,098.33         811.15    5,287.18   651.81%
     财务费用                           11,689.20        8,580.86    3,108.34    36.2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537.79       10,054.81   -7,517.02   -74.76%
    
    
    注: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尚在审计中,以上数据为未审数。
    
    发行人原计入销售费用中的运输费和港杂费在 2020 年 1-9 月金额分别为3,647.73万元、309.40万元,由于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2020年将销售费用中的运输费和港杂费确认为合同履约成本,并调整至“营业成本”核算。为保持数据可比,特按照2019年收入确认方法将2020年1-9月的利润表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1-9月    2019年1-9月     变动金额   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295,882.23      357,599.12   -61,716.89   -17.26%
     营业成本                         244,895.03      304,098.21   -59,203.18    -19.47%
     毛利润                            50,987.20       53,500.91    -2,513.71    -4.70%
     销售费用                           5,581.44        7,312.44    -1,731.00   -23.67%
     管理费用                          19,038.33       17,931.97     1,106.36     6.17%
     研发费用                           6,098.33         811.15     5,287.18   651.81%
     财务费用                          11,689.20        8,580.86     3,108.34    36.2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537.79       10,054.81    -7,517.02   -74.76%
    
    
    注: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发行人2020年度财务报表尚在审计中,以上数据为未审数。
    
    由调整后的利润表数据可见,2020 年前三季度发行人业绩大幅下滑的主要因受新冠疫情因素影响发行人营业收入下滑,特别是发行人粘胶长丝业务的营业收入受疫情影响大幅下降;发行人期间费用中的财务费用、研发费用及管理费用同比有所增加等原因所致,具体情况如下:
    
    1、营业收入下滑
    
    受新冠疫情因素影响,公司主要下游纺织行业客户生产经营受到较大影响。公司主要客户集中在国内江浙地区及印度、巴基斯坦、土耳其等南亚、中东国家和地区,由于相关地区疫情对当地经济活动的冲击,2020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滑 17.26%,其中主要因公司的粘胶长丝产品受疫情的冲击较大,按产品分析如下:
    
    (1)氨纶产品
    
    2020年发行人氨纶产品按季度的销售数据如下:
    
              项目                                   2020年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合计
     营业收入(万元)        39,481.78    71,347.78   74,832.23   94,754.27   280,416.06
     销量(吨)              15,180.00    27,206.00   29,825.00   30,083.00   102,294.00
     单价(万元/吨)              2.60         2.62        2.51        3.15        2.74
     营业收入同比变动幅度     -37.09%      31.58%     28.02%     63.79%     20.20%
     销量同比变动幅度         -33.35%      42.26%     38.86%     40.34%     20.61%
     单价同比变动幅度           -5.62%       -7.51%     -7.81%     16.71%      -0.34%
    
    
    注: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发行人2020年度财务报表尚在审计中,以上数据为未审数。
    
    2020年前三季度,发行人氨纶业务的营业收入同比上升5.83%,主要因其氨纶业务在2020年第一季度受疫情影响较大所致;在2020年后三季度发行人的氨纶业务的营业收入同比均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从上表可知,2020 年第一季度发行人氨纶业务的营业收入在疫情冲击下同比下滑37.09%,下滑幅度较大;自2020年二季度以来,随着氨纶市场需求量的逐步增加,尤其是疫情时期口罩耳带、防护服等卫材产品对氨纶的需求量大幅提高,发行人氨纶产品的营业收入实现大幅增加。在2020年后三季度,发行人氨纶业务营业收入同比分别实现了31.58%、28.02%、63.79%的增长,其中:2020年第二季度、第三季度收入的增长主要系销量增加所致,第四季度收入同比大幅增长主要系销量、单价双重上涨所致。
    
    2020 年第四季度发行人氨纶业务的销量、单价均大幅提升主要系春夏纺织面料生产提前备货、春节物流停运时间偏早等因素所致。
    
    (2)粘胶长丝
    
    2020年发行人粘胶长丝产品按季度的销售数据如下:
    
               项目                                   2020年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合计
     营业收入(万元)          44,588.75   13,744.53   30,669.05   44,892.22   133,894.55
        其中:内销(万元)     11,766.63   10,230.24   14,530.97   19,422.29    55,950.13
              外销(万元)     32,822.12    3,514.29   16,138.08   25,469.93    77,944.42
     销量(吨)                11,989.00    4,882.00   10,033.00   14,492.00    41,396.00
     单价(万元/吨)                3.72       2.82        3.06        3.10        3.23
     营业收入同比变动幅度       -17.52%   -72.02%    -29.32%    -17.02%     -33.28%
         内销收入同比变动幅度   -58.70%    -56.92%    -26.96%    -23.82%     -42.69%
         外销收入同比变动幅度    28.39%    -86.15%    -31.32%    -10.96%     -24.36%
     销量同比变动幅度           -22.16%   -65.65%    -18.73%     -9.35%     -28.56%
     单价同比变动幅度             5.98%   -18.50%    -12.82%     -8.28%      -6.65%
    
    
    注: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发行人2020年度财务报表尚在审计中,以上数据为未审数。
    
    2020年前三季度,发行人粘胶长丝业务营业收入同比下滑39.28%,主要因发行人前三季度受国内、国外新冠疫情因素影响所致;从2020年度的四个季度营业收入的下滑态势来看,发行人粘胶长丝业务营业收入逐步恢复的趋势较为明显。
    
    从上表可知,2020 年第一季度,发行人粘胶长丝业务的营业收入同比下滑17.52%,主要因国内疫情在2020年第一季度对国内经济冲击较大致使其内销收入同比下滑58.70%所致;2020年第二季度,发行人粘胶长丝营业收入同比下滑72.02%,主要因疫情对国内及国外主要客户所在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冲击较大,致使其内销收入、外销收入同比下滑56.92%、86.15%;2020年第三季度、第四季度,随着全球新冠疫情逐步得到控制,下游纺织行业开工率开始恢复,发行人粘胶长丝业务营业收入同比下滑29.32%、17.02%,其业务开始逐步恢复。
    
    发行人2020年第一季度粘胶长丝业务营业收入的同比下滑,主要因销量降低所致;其2020年后三季度的营业收入下滑因其销量、单价均同比下跌所致;从2020年四个季度的变动趋势来看,发行人粘胶长丝业务的销量、单价的恢复趋势明显。
    
    (3)粘胶短纤
    
    鉴于粘胶短纤行业竞争不断加剧、产品价格不断走低,发行人及时进行了产品结构调整,自2019年以来逐步退出了粘胶短纤生产领域,发行人2020年前三季度粘胶短纤业务实现少量营业收入,合计459.04万元,较2019年同期营业收入13,243.62万元,下降96.53%。发行人2020年的粘胶短纤销售主要系剩余的少量粘胶短纤库存商品出售。
    
    2、财务费用增加
    
    由于2019年、2020年1-9月发行人进行了多个大型项目建设投资,如年产2万吨生物质纤维素项目一期工程、年产一万吨新型纤维素长丝项目、年产3*2万吨超细旦氨纶纤维项目、新区新建 2*170吨/小时蒸汽锅炉项目等项目,以及对应流动资金的配套,发行人银行借款等债务融资规模逐年增加;同时,公司2020年1-9月发行人的汇兑损失同比增加1,163.50万元,进而导致公司财务费用有所提升。
    
    2020年9月末公司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及长期借款的合计金额为39.43亿元,较2019年末的33.70亿元增长17.01%,2020年1-9月发行人财务费用11,689.20万元,较2019年1-9月的8,580.86万元增长36.22%。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9月末       2019年末       变动金额    变动幅度
     短期借款                     111,319.88        84,927.46      26,392.42    31.0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96,194.48        49,547.00      46,647.48    94.15%
     长期借款                     186,787.54       202,512.28     -15,724.74     -7.76%
              合计                394,301.90       336,986.74      57,315.16    17.01%
              项目            2020年1-9月     2019年1-9月      变动金额    变动幅度
     财务费用                      11,689.20         8,580.86       3,108.34    36.22%
    
    
    3、研发费用增加
    
    2020年1-9月公司研发费用为6,098.33万元,同比增加5,287.18万元,主要原因系:(1)2017年至2019年度,公司的部分研发项目未立项,相关费用未进行专项归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之规定不符合计入研发费用的条件,在发生时计入产品生产成本。2020 年度,公司加强和规范了研发相关的管理工作,制定了更为细致、严谨的研发方案,对符合条件的研究开发项目进行了立项及预算审批,对研发项目发生的人员工资福利费、原材料领料进度及折旧摊销等费用进行了专项核算,及时更新项目研发进度,相关费用满足计入研发费用的条件,进而确认为了研发费用;(2)为提升公司的产品档次和市场竞争力,提高公司产品的功能化、差别化比例,公司以粘胶纤维、氨纶纤维为中心,加强了公司主营产品氨纶、粘胶长丝的研发力度,新增研发项目较多,如清洁高效低耗纤维素制胶新工艺研究、离子液法再生纤维素纤维专用浆粕研究、回收聚氨酯废料氨纶绿色再造研发、再生纤维素纤维凝固浴智能调配研究等项目,研发人员薪酬、研发物料等开支增长较快,研发费用增加较多。
    
    4、管理费用增加
    
    2020年1-9月发行人管理费用同比增加6.17%,主要与公司实施配合“退城入园”政策老区氨纶分厂停产、粘胶短纤产线闲置停工期间计提折旧、工资等费用相关,上述因素导致2020年1-9月管理费用同比增加约1,476.28万元。
    
    综上所述,2020 年前三季度发行人业绩大幅下滑主要与公司受疫情因素影响营业收入下滑、财务费用、研发费用及管理费用等期间费用增加相关。
    
    (二)是否会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1、营业收入下滑对发行人的影响
    
    根据上文所述,发行人氨纶业务在 2020 年前三季度的营业收入同比上升5.83%,随着口罩耳带、防护服等卫材产品对氨纶的需求量增加、春夏纺织面料生产提前备货及春节物流停运时间偏早等原因,在2020年后三季度发行人的氨纶业务的营业收入同比均有较大幅度的增长,特别是在2020年第四季度由于氨纶销量及单价的双重上涨,发行人氨纶业务同期营业收入同比增加 63.79%。在手订单方面,由于近期氨纶价格涨幅较大,为保障自身权益,发行人现针对每笔订单主要采取“一单一价”的灵活定价方式,目前公司产品库存周期处于历史低位,产品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发行人氨纶产品销售情况较好。
    
    发行人粘胶长丝业务在2020年前三季度的营业收入同比下滑39.28%,随着国内、国外疫情的逐步控制、经济的逐渐回复,发行人2020年各个季度粘胶长丝业务营业收入逐步恢复的趋势较为明显。在手订单方面,根据发行人与下游客户签订的销售订单情况,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公司已签订尚未交付的产品订单约2,900余吨,将在未来两个月内逐步交付,公司粘胶长丝整体销售情况较好。
    
    综上,2020 年前三季度发行人营业收入大幅下滑不会对其持续经营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财务费用增加对发行人的影响
    
    截至2020年9月末,发行人债务融资规模较大主要与其在报告期内进行了多个大型项目建设投资并配套相应的流动资金相关。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发行人2019年至2020年1-9月重大在建工程项目的最新进展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工程总预算     工程进度
       1    新区新建2*170吨/小时蒸汽锅炉项目                  25,800.00          100%
       2    年产3*2万吨超细旦氨纶纤维项目一期工程           100,000.00          100%
       3    年产一万吨新型纤维素长丝项目                     88,731.00          100%
       4    年产2万吨生物质纤维素项目一期工程                60,000.00           98%
       5    年产3*2万吨超细旦氨纶纤维项目二期工程           118,132.00          100%
    
    
    由上表可见,发行人2019年至2020年的主要在建工程项目大多数已处于完工状态,随着上述项目的投入生产及流动资金的投入,发行人将产生增量经营性现金流入,进而通过偿还银行借款降低发行人的有息负债规模和财务费用金额;另外,针对汇兑损失的风险,企业未来将积极采取措施及时结汇,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财务费用的影响程度。
    
    综上所述,2020 年前三季度发行人营业收入大幅下滑不会对其持续经营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研发费用增加对发行人的影响
    
    发行人的研发费用主要投向氨纶、粘胶长丝新品种、新工艺的开发以及对生产设备设施进行智能化升级改造等领域。通过开发氨纶、粘胶长丝新品种、新工艺,发行人可以有效提升公司的产品档次和差异化竞争能力,进而给公司带来超额利润和现金流入;通过对原有生产设备设施进行智能化升级改造,可以提升公司的生产效率,进而降低生产成本。从短期来看,研发费用的增加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一定的冲击,但从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来看,上述研发费用的投入将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因此,发行人研发费用增加不会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4、管理费用增加对发行人的影响
    
    发行人管理费用增加主要与其配合实施 “退城入园”政策使得老区氨纶分厂停产以及公司产品结构调整致使粘胶短纤产线闲置相关,上述因素致使发行人2020年1-9月管理费用同比增加1,476.28万元,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的影响较小。
    
    根据发行人的规划,一方面,发行人将积极配合新乡市政府整体规划实施“退城入园”搬迁工作,推动与新乡市政府签订相关资产补偿协议,进而处置涉及到的固定资产或将符合条件的资产计入“持有待售资产”科目,减少相关折旧费用的计提;另一方面,公司已开始将闲置的粘胶短纤产线改造为粘胶长丝生产设备,或对外处置。
    
    综上所述,管理费用增加不会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是否已经消除
    
    随着国内外疫情的逐步可控、经济的逐渐恢复以及下游需求的大幅增加,在2020年后三季度发行人的氨纶业务的营业收入同比均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同时,2020 年各个季度发行人粘胶长丝业务营业收入逐步恢复的趋势也较为明显;目前,发行人2019-2020年的主要在建工程项目已逐步建成投产,随着发行人积极采取措施及时结汇、差别化竞争实力及生产效率的逐步提升以及对闲置资产的加速处置与改造,造成发行人业绩大幅下滑的不利因素已经得到明显改善,并将逐步消除。
    
    二、公司业绩大幅下滑是否对在本次募投项目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020年1-9月发行人氨纶营业收入同比上升5.83%。随着下游需求的大幅增加,发行人 2020 年第二季度、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分别增长31.58%、28.02%及63.79%,特别是在2020年第四季度由于氨纶销量及单价的双重上涨,发行人氨纶业务实现同比大幅增长。目前发行人氨纶产品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发行人氨纶产品销售情况较好。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9,100万元(含本数),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其中90,000.00万元拟用于年产10万吨高品质超细旦氨纶纤维项目一期工程。该工程达产后将形成年产1.5万吨15D有光或半透明氨纶丝和年产1.5万吨20D有光或半透明氨纶丝的新增产能。随着氨纶行业景气度的回暖,公司业绩大幅下滑的因素已得到大幅改善,募投项目生产的氨纶产品销售前景较好,上述因素不会对本次募投项目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相关风险是否已经充分披露
    
    发行人已在《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第五章 本次股票发行相关风险说明”之“三、财务风险”部分对相关风险进行了充分披露,具体如下:
    
    “(七)2020年度营业收入与盈利水平下滑的风险
    
    根据公司披露的2020年三季报,2020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59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37.79万元,与2019年同期业绩相比有所下降,主要是由于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受新冠疫情因素影响,下游纺织企业开工率不足导致采购金额下降。尽管目前下游纺织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逐步恢复,但由于相关地区疫情形势依然严峻且出现反复的情况,同时公司研发费用、管理费用等期间费用同比上升,公司预计2020年全年营业收入与盈利水平将出现一定程度的下滑。”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针对以上事项,保荐机构及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发行人2019年、2020年各季度利润表数据,对相关项目的主要变动情况进行分析;
    
    2、获取粘胶长丝、氨纶行业的研究报告,分析发行人的经营业绩与行业的变动趋势是否一致;
    
    3、获取发行人按照产品划分的营业收入、成本、毛利等数据,对相关产品的销量、售价、利润水平等因素进行逐一分析;
    
    4、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利润表,获取公司期间费用的数据,对公司的财务费用、研发费用、管理费用等变动原因进行逐一分析;获取与发行人重大资本性支出明细及完工进度;
    
    5、获取公司募投项目产品的行业趋势、市场价格及在手订单等信息,以确定公司2020年1-9月业绩大幅下滑是否对在本次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6、查阅发行人公告的《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中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项目的风险披露信息。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会计师认为:
    
    2020 年前三季度发行人业绩大幅下滑主要与受新冠疫情因素影响发行人营业收入下滑,而期间费用中的财务费用、研发费用及管理费用同比有所增加相关;发行人2020年前三季度业绩大幅下滑的原因不会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随着国内外疫情的逐步可控、经济的逐渐恢复以及下游需求的大幅增加,在2020年后三季度发行人的氨纶业务的营业收入同比均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同时,2020 年各个季度发行人粘胶长丝业务营业收入逐步恢复的趋势也较为明显;目前,发行人2019-2020年的主要在建工程项目已开始逐步建成投产,随着发行人积极采取措施及时结汇、差别化竞争实力及生产效率将的逐步提升以及对闲置资产的加速处置与改造,造成发行人业绩大幅下滑的不利因素已经得到明显改善,并将逐步消除。公司业绩下滑亦不会对本次募投项目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已在《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第五章 本次股票发行相关风险说明”之“三、财务风险”部分对相关风险进行了充分披露。
    
    (本页无正文,为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请做好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之签署页)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2月5日
    
    (本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请做好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周协 杨惠元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2月5日
    
    保荐机构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告知函回复的全部内容,了解报告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本次告知函回复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董事长:
    
    何之江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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