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及核心团队的积极性,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限制性股票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理绩效水平,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即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技术骨干、业务骨干。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并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1-2026年六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2020年营业收入值或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值为业绩基数,对每个考核年度对比业绩基数的营业收入增长率(A)或净利润增长率(B)进行考核,根据上述任一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的考核目标对应的归属批次及归属比例安排如下:
对应考核 营业收入增长率(A) 净利润增长率(B)
归属期 年度 目标值 触发值 目标值 触发值
(Am) (An) (Bm) (Bn)
第一个 2021 10% 8% 10% 8%
归属期
第二个 2022 20% 16% 20% 16%
归属期
第三个 2023 30% 24% 30% 24%
归属期
第四个 2024 40% 32% 40% 32%
归属期
第五个 2025 50% 40% 50% 40%
归属期
第六个 2026 60% 48% 60% 48%
归属期
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完成比例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A≥Am 100%
营业收入增长率 An≤A
(A)
A
B≥Bm 100%
净利润增长率 Bn≤B
(B)
B
确定公司层面归 当考核指标出现A≥Am或B≥Bm时,X=100%;当考核指标
属比例X值的规 出现A
则 组合分布时,X=80%。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上述“净利润”是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下同。
(2)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业绩考核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业绩考核一致。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较好、良好、合格、不合格(激励对象考核期内离职的当年个人绩效考核视为不合格)五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评价结果 优秀(A) 较好(B) 良好(C) 合格(D) 不合格(E)
归属比例 100% 95% 90% 80%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按作废失效处理,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本次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1-2026年六个会计年度,每年度考核一次。
七、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八、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人力资源部应在考核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与人力资源部沟通解决。如无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二)考核结果归档
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由人力资源部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绩效考核记录保存期5年,对于超过保存期限的文件与记录,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统一销毁。
九、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二)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 0 2 1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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