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21-005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届满暨减持计划结束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0年7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
告编号2020-049),公司控股股东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
铝业集团”)计划自上述公告起十五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计划
自上述公告起两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或以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
司股份数量不超过62,598,64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包括集中竞价交
易取得的股份)。
2020年7月29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远大铝业集团出具的《关于减持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达到1%的告知函》,获悉远大铝业集团于2020年7月24日至2020年7月28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0,433,000股,合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于2020年7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
2020年8月17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远大铝业集团出具的《关于减持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达到1%的告知函》,获悉远大铝业集团于2020年8月6日至2020年8月1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0,429,890股,合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9997%。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7)。
2020年9月18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远大铝业集团出具的《关于减持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告知函》,获悉远大铝业集团于2020年9月8日至2020年9月17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0,433,000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1%。自2020年7月24日起至2020年9月17日,远大铝业集团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1,295,890股,合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3%,占减持计划股份总数的49.99%,减持股份数量已过半。公司于2020年9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2)。
2021年2月5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远大铝业集团出具的《关于减持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期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获悉远大铝业集团于2020年11月10日至2020年12月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6 ,372,000股,合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6107%。截止2021年2月5日,远大铝业集团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减持计划实施结束。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万股)
2020/7/24 3.63 500.00 0.4792
2020/7/28 3.66 543.30 0.5207
大宗交易 2020/9/8 3.36 793.00 0.7601
2020/9/17 3.20 250.30 0.2399
2020/11/10 3.21 600.00 0.5751
沈阳远大铝业
集团有限公司 2020/8/6 4.1286 700.00 0.6709
2020/8/7 4.3805 236.339 0.2265
集中竞价交易 2020/8/10 4.0659 73.46 0.0704
2020/8/11 3.9565 23.00 0.0220
2020/8/12 3.90 7.22 0.0069
2020/8/13 3.94 2.26 0.0022
2020/8/14 3.90 0.71 0.0007
2020/11/26 3.8093 12.20 0.0117
2020/12/2 3.7888 25.00 0.0240
其他方式 -- -- -- --
合 计 -- 3,766.789 3.6104
注:若上述表格合计数的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的尾数不一致的情况,系由四舍五入的原因所引起。
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含因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价格区间:3.7888元/股—4.3805元/股。
自本公司上市以来,远大铝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减持比例2.88%(公司于2012年7月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远大铝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7.46%;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远大铝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4.58%)。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本比总例股股数 占本总比例股
(万股) (%) (万股) (%)
合计持有股份 43,330.0169 41.53 39,563.2279 37.92
沈阳远大铝业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3,330.0169 41.53 39,563.2279 37.92
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远大铝业集团本次减持股份事项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远大铝业集团减持股份与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3、本次减持股份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1、《关于减持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期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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