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大维格: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1-02-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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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331 证券简称:苏大维格 公告编号:2021-009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苏大维格”)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21年1月25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
    
    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1年2月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
    
    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
    
    董事长陈林森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9.28亿元或等值外币(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等信用品种,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信用额度为准),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
    
    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贷,授信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因上述综合授信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陈林森先生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相关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在授信期限内按照授权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无论到期日是否超过授信有效期截止日期,均视为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保证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的流动资金需求,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苏大维格”)拟为
    
    全资子公司苏州维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旺科技”)、苏大维格(盐城)
    
    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维格”)、常州华日升反光材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日升”)、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维业达触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维业达”)、苏州迈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塔光电”)、公司
    
    控股子公司维业达之全资子公司维业达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
    
    业达江苏”)、公司全资子公司维旺科技之全资子公司盐城维旺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盐城维旺”)与控股子公司盐城维盛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盐城维盛”)(以上公司统称为“被担保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9.68 亿元(含等值外币),其中向资产负
    
    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3 亿元(含等值外
    
    币)。上述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
    
    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
    
    度。具体担保额度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截至目前     本次新增    新增担保额度   是否关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持股比例     最近一期     担保余额     担保额度    占上市公司净  联担保
                                         资产负债率                                资产比例
      苏大      维旺科技           100%       79.45%    12,702.16       26,300         17.37%    否
      维格      盐城维格           100%       68.94%     2,884.37       10,000          6.60%    否
                 华日升            100%       39.89%     2,000.00       23,000         15.19%    否
                 维业达          59.16%      126.48%         0.00        4,000          2.64%    否
                迈塔光电         51.33%       53.46%     1,000.00        8,500          5.61%    是
               维业达江苏   间接59.16%        55.04%     5,424.35       12,000          7.92%    否
                盐城维旺      间接100%        40.54%     4,894.20        8,000          5.28%    否
                盐城维盛       间接70%         9.03%         0.00        5,000          3.30%    否
             合计                     -            -    28,905.08       96,800         63.92%     -
    
    
    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维旺科技拟为其控股子公司盐城维盛与供应商上海伊藤忠商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藤忠”)合作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4,000万元的担保额度。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截至目前   本次新增担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   是否关联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持股比例   最近一期   担保余额     保额度     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担保
                                     资产负债率
      维旺     盐城维盛         70%       9.03%       0.00        4,000               2.64%     否
      科技
    
    
    因被担保方之一迈塔光电少数股东苏州视讯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视讯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愉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林森之女,迈塔光电为本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企业,且视讯通未能提供同比例担保,根据相关规则,关联董事陈林森回避表决。
    
    包含本次担保额度,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担保额度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公司下属子公司在该期限内按照授权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无论到期日是否超过有效期截止日期,均视为有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陈林森先生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办理本次担保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为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公司开展对外贸易和外币借款过程中的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合理控制汇兑风险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程度,结合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开展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关于2021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同意聘任蒋林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换届之日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已终止租赁位于苏州市工业园区唯亭镇双泾街59号的厂房。为保证公司住所与实际经营场所相一致,公司拟将住所由“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北钟南街478号;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新昌路68号;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双泾街59号三号厂房”变更为“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北钟南街478号;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新昌路68号”。同时,公司拟根据上述变更事项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代表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事宜。本次公司住所变更结果及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最终核准登记内容为准。
    
    《关于公司变更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与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1年2月24日14:00在苏州工业园区新昌路68号公司三楼多功能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及监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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